【一步校書郎】《小學集註·内篇》明倫第二·通論1

通論五倫。

孔子曰:君子之事親孝,故忠可移於君。事兄弟,故順可移於長。居家理,故治可移於官。是故行成於内,而名立於後世矣。

弟,去聲。行,去聲。

○長,謂官在己上者。理,猶齊也。孝弟則家齊,忠順則國治。行即孝弟,内即家也。○見《孝經·廣揚名章》*。

*弟,通悌。

○天子有爭臣七人,雖無道,不失其天下。諸侯有爭臣五人,雖無道,不失其國。大夫有争臣三人,雖無道,不失其家。士有爭友,則身不離於令名。父有爭子,則身不陷於不義。

爭,去聲,下同。離,去聲。

○爭,諫也。父有爭子,通上下言。不義,即無道也。

故當不義,則子不可以弗爭於父,臣不可以弗爭於君。

范氏曰:子不爭,則陷父於不義。臣不爭,則陷君於無道。○見《諫諍章》*。

*《諫諍章》,《孝經》篇名。

爭zhèng,通諍。《玉篇》:“爭,諫也。”《荀子》:“父有爭子,不行無禮。士有爭友,不為不義。”

○《禮記》曰:事親有隱而無犯,左右就養無方,服勤至死,致喪三年。

養,去聲。

○隱,微諫也。犯,犯顔以諫也。親者仁之所在,有過而犯則傷恩,故有隱而無犯。左右即方也,或左或右,就近而奉養之,無一定之方,言事事皆當理會也。服勤,服行勤勞之事也。致喪,極其哀毁之節也。

黄氏曰:於勤言至死,則勤無時或已矣。

事君有犯而無隱,左右就養有方,服勤至死,方喪三年。

君者,義之所在。有過而隱,則近於容悦。故有犯而無隱,左右就養有方,言當各盡職守也。方喪,比方於親喪也。

事師無犯無隱,左右就養無方,服勤至死,心喪三年。

劉氏曰:師者,道之所在,諫必不見拒,不必犯也。過則當疑問,不必隱也。心喪者,身無衰麻之服,而心有哀戚之情也。○衰,音崔。○見《檀弓》篇。

*《檀弓》,《禮記》篇名。

衰cuī,粗麻布製成得毛邊喪服。《莊子》:“哭泣衰絰,隆殺之服,哀之末也。”

○欒共子曰:民生於三,事之如一。父生之、師教之、君食之。非父不生,非食不長,非教不知。生之族也,故一事之,唯其所在,則致死焉。

共,音恭。食,音似,下同。

○欒共子,晉大夫,名成。食,養也。族,類也。君父師,皆人之所由生者,故曰“民生於三”,又曰“生之族也”。一事之,即事之如一。所在、致死,謂在君為君,在父為父,在師為師。

報生以死,報賜以力,人之道也。

真氏曰:報生以死,謂君父師也。報賜以力,謂他人之有賜於我者,則以力報之也。○見《國語·晉語》*。

○晏子曰:君令臣共,父慈子孝,兄愛弟敬,夫和妻柔,姑慈婦聽,禮也。

共,音恭。

○晏子,齊大夫,名嬰。聽,猶從也。

真氏曰:此十者皆禮之當然。

君令而不違,臣共而不二;父慈而教,子孝而箴;兄愛而友,弟敬而順;夫和而義,妻柔而正;姑慈而從,婦聽而婉。禮之善物也。

共,音恭。

○箴,諫也。從,不自専也。婉,順也。物,猶事也。

真氏曰:君以出令為職,要必不違於理,然後人心服而令行。臣之事君,以恭為本,然必忠誠不二*,然後可貴。父慈而不能教,則敗其子,子孝而不能箴,則陷父於不義。兄能愛弟矣,有切磋之益,如朋友之相資。弟能敬兄矣,必有和順之美,使情意之相親。夫之於妻,雖貴和樂,必以義而帥其妻。妻之於夫,雖貴柔順,必以正而事其夫。君臣以下皆以二德相濟,姑之於婦,一於慈而從,婦之於姑,一於聽而婉者,盖姑婦相與,専主於和柔也。此十者於禮為至善矣。○見《左傳》*。

*共gōng,通恭。朱駿聲:“共,假借為恭。”

然必忠誠不二。誠,備要作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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