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步校書郎】《小學集註·内篇》明倫第二·明長幼之序4
○御同於長者,雖貳不辭,偶坐不辭。
御,侍也。貳,謂重殽膳。偶坐,謂配長者而坐。侍食不辭饌,偶坐不辭席,皆以其不為己設,非己之所敢辭也。一説或侍食,或偶坐,有盛饌皆不辭。○為,去聲*。
*貳,副,居次要地位。《玉篇》:“副也。”《周禮·天官》:“乃施法於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貳。”鄭玄注:“貳謂小宰、小司徒、小宗伯、小……。”
重chóng,數量多,《左傳》:“重器備”,杜預注:“重,猶多也。”《荀子·富國》:“重色而衣之,重味而食之。”張衡《東京賦》:“於時蒸民,罔敢或貳。其取威也重矣。”薛綜:“重,猶多也。”《漢書·朱博傳》:“自微賤至富貴,食不重味,案上不過三杯。”按,份量大音zhòng,如重金、重兵之類;數量多音chóng,如重陽、重慶之類。另有他義,詳字書。
本節孔穎達疏:“正義曰:御,謂侍也。貳,謂重也。侍者雖獲殽膳,重而已,不須辭其多也。所以然者,此饌本為長者設耳,若辭之,則嫌當長者。何胤云:禮當盛饌宜辭以賤不能當之,此侍食於長者,盛饌不在己,故鄭云貳,謂重殽膳也,辭之為長者嫌也。”
○侍於君子,不顧望而對,非禮也。
饒氏曰:顧,顧自已。望,望君子。
*侍於君子。備要作“侍坐於君子”。考諸本《禮記》,惟《禮記纂言》與之同,則“坐”或為衍字。
○《少儀》曰:尊長於己踰等,不敢問其年。燕見不將命。遇於道,見則面,不請所之。
少,去聲。見,音現。
○《少儀》,《禮記》篇名。
踰等,祖與父之行流也*,不敢問年,嫌若序齒也。燕,私來見,不敢使擯者傳命,非賔主之禮也。相遇於道路,尊長見,己則面見之;不見,則隱避,不敢煩動之也。不請所之,不敢問其所徃也。○行,音沆*。
*踰等,祖與父之行流也。父,備要作人,誤。鄭玄注:“踰等,父兄黨也。問年,則己恭孫之心不全。” 陳澔《禮記集説》:“踰等,祖與父之行也。不敢問年,嫌若序齒也。”
序齒,按年齡長幼排定先後次序。《水滸傳》第二回:“便叫莊客去請這當村的三四百史家莊戶,都到家中草堂上序齒坐下。”《宋史·文彥博傳》:“用白居易九老會故事,置酒賦詩相樂,序齒不序官。”
侍坐,弗使不執琴瑟,不畫地,手無容,不翣也。寢則坐而將命。
翣,色洽切。
○翣,扇也。坐,跪也。侍坐於尊長,不使之鼔琴瑟,則不得擅執而鼔之。無故而畫地,弄手以為容,揮扇以取凉,皆不敬也。若當尊長寢臥而傳命,則跪而言,不敢直立以臨之。
*翣shà,扇。《淮南子》:“冬日之不用翣者,非簡之也。”方孝孺《蚊對》:“童子持翣颺於前,適甚。”
侍射則約矢,侍投則擁矢,勝則洗而以請。
矢,箭也。射禮二人為耦,各四矢,更迭取之。卑幼則一時并取之,故曰約矢。投壺之禮,賔主亦各四矢,皆委於地,一一取而投之。卑幼則悉抱之,故曰擁矢。此皆不敢與尊長抗也。若己勝,則不敢使人酌以罰尊長,必自洗爵而請行觴。若尊長勝,則亦不敢使人酌以飲己,必自洗爵而請自飲,故曰“洗而以請”。
*此皆不敢與尊長抗也。抗,備要作亢。亢kàng,通抗。
○《王制》曰:父之齒隨行,兄之齒鴈行,朋友不相踰。
父之齒,年與父等者。兄之齒,年與兄等者。朋友,年相若者。隨行,行則隨之也。鴈行,行如鴈列也。踰,越也。不相踰,並行而齊也。
*
輕任并,重任分,頒白者不提挈。
并,去聲。頒,音班。
○任以肩背,提挈以手。頒,老人頭半白黑也。并,謂少者獨任之。分,謂少者分任之。不提挈,謂少者代之。
*頒bān,通斑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頒白者不負載於道路矣。”趙岐注:“頭半白曰頒,斑斑然者也。”《元史·孝友傳·鄭文嗣》:“子弟稍有過,頒白者猶鞭之。”
君子耆老不徒行,庶人耆老不徒食。
耆,音其。
○君子謂士也。六十曰耆,七十曰老。徒,空也。不徒行,則有車。不徒食,則有肉。
○此章記古者敬長優老之制。
○《論語》曰:鄉人飲酒,杖者出,斯出矣。
朱子曰:杖者,老人也。六十杖於鄉,未出,不敢先。既出,不敢後。
○此章記孔子居鄉之事。○見《鄉黨》*。
*《王制》:“五十杖於家,六十杖於鄉,七十杖於國,八十杖於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