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步校書郎】《小學集註·内篇》明倫第二·明夫婦之别6

是故女及日乎閨門之内,不百里而犇喪,事無擅為,行無獨成,參知而後動,可驗而後言,晝不遊庭,夜行以火,所以正婦德也。

犇,音奔。行,去聲。

○及日,猶言終日。不百里,猶言不越境。參,使人相參也。驗,證驗也。晝居於内而不出中庭,夜行於内而必照以火。婦人之德以順為正,凡此皆所以正婦德而使之正也。

*犇bēn,同奔。《荀子》:“故吉行五十,犇喪百里。”《漢書·昭帝紀》:“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為、蜀郡犇命擊益州,大破之。”應昭:“聞命奔走,故謂之奔命。”

女有五不取:逆家子不取、亂家子不取、世有刑人不取、世有惡疾不取、喪父長子不取。

取,音娶,下同。喪,去聲*

○逆,謂逆德,如不忠不孝之類。亂,謂亂倫。世有刑人,棄於人也。世有惡疾,棄於天也。長子,長女也,喪父而又無兄,則無所受命矣。

或疑世有刑人不取,朱子曰:所謂不取者,是世世為惡不能改者,非指一世而言。如喪父長子不取,却可疑,若然則無父之女不復嫁,此不可曉。

*喪,去聲。據備要補。

不可曉,可知古人未必拘泥於教條。

婦有七去:不順父母去、無子去、淫去、妬去、有惡疾去、多言去、竊盜去。

妬,妬忌也。不順父母去,為其逆德也。無子去,為其絶世也。淫去,為其亂族也。妬去,為其亂家也。有惡疾去,為其不可與共粢盛也。多言去,為其間親也。竊盜去,為其反義也。

無子去、惡疾去,於義未安。若必以為不去,則無以承宗事,繼後世也。處之自當以義,何至於去邪?此皆可疑。

*備要注:去,上聲。《廣韻》羌舉切。除,撤除,去掉,放棄、丟棄等義。如去皮,勞動能去百病。《夢溪筆談》:“不求去礙,而欲見不顛倒,難矣哉。”《論語》:“亦可以勝殘去殺矣。”《駱駝祥子》:“一說起來也不願掐頭去尾。”此類義正音皆當上聲,讀qǔ,但今已不分,皆作去聲qù,可作古今音一例。

此節又稱“七出”,所謂“休妻”即男方主動離婚七條合法依據。

有三不去:有所取無所歸不去,與更三年喪不去,前貧賤後富貴不去。

取,去聲。與,音預。更,平聲。

○有所取無所歸,謂其嫁有所受命,後無父兄,無可回之地也。與更三年喪,謂曾居舅姑之喪也。前貧賤後富貴,謂娶婦時貧賤而今富貴也。

取有父兄,歸無父兄,去之不仁。曾喪舅姑,曾共貧賤,去之不義。○喪,平聲。○見《大戴禮·本命篇》*。

*“取有父兄”之下是備要本注。

與,音yù,有參與義。《廣韻》:“參與也。”《論語》:“吾不與祭,如不祭。”

更gēng,有經歷義。《玉篇》:“更,歷也。”《廣雅》:“過也。”《史記·大宛列傳》:“道必更匈奴中”,《遼史·耶律休哥傳》:“身更百戰,未嘗殺一無辜。”

凡此聖人所以順男女之際,重婚姻之始也。

際,謂交際之道。始,謂正始之義。通結此章。

○《曲禮》曰:寡婦之子,非有見焉,弗與為友。

見,音現。

○見謂才德著見,不著見則不友,避好色之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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