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步校書郎】《小學集註·内篇》明倫第二·明夫婦之别3
男子親迎,男先於女,剛柔之義也。天先乎地,君先乎臣,其義一也。
迎,去聲。先,去聲。下同*。
○先,倡導也。
馬氏曰:男子親迎,而男先於女者,剛先於柔之義也。豈獨婚姻之際如此,天造始而地代終,君主倡而臣主和,亦此義也。
*備要無“下同”二字。
執摯以相見敬,章别也。男女有别,然後父子親。父子親,然後義生。義生然後禮作,禮作然後萬物安。無别無義,禽獸之道也。
摯,音至。别,必列反。
○昏禮摯用鴈。章,明也。執鴈以相見,行敬以明别也。男女無别,則淫僻之罪多,而父子之恩薄。故必男女有别,然後父子親,父子親則義生禮作,措之家國天下*,而萬物各安其所矣。
朱子曰:漢武帝溺於聲色,游燕後宫,父子不親,遂致戾太子之變,此亦夫婦無别,而父子不親之一證。○見《郊特牲》篇*。
*《郊特牲》,《禮記》篇名。
摯zhì,俗作贄,古代初次求見人時所送的禮物。《周禮·春官》:“以禽作六贄,以等諸臣。”孫貽讓正義:“《說文·手部》云:‘摯,握持也。’引申為人所執摯之稱。贄即摯之俗。”
鴈yàn,同雁。《說文》:“䳘也”。段玉裁注:“今字雁鴈不分久矣。《禮》經單言鴈者,皆鴻雁也。”鴻雁,即俗稱大雁。
章,明也。章,無“明”義,有“顯露、顯著”義,《易·姤》:“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也。”《淮南子》:“鐘之與磬也,近之則鐘聲充,遠之則磬聲章。”高誘注:“磬,石也,音清明,遠聞而章著也。”又“辨別、區分”義,《孔子家語》:“愛而無私,上下有章。”王肅注:“章,別也。”《抱朴子》:“貴賤有章,則慕賞畏罰。”若訓“明也”義,當用“彰”。《廣雅》:“彰,明也。”《洪武正韻》:“彰,著也。”《書·湯誓》:“彰信兆民。”孔傳:“明信於天下。”《老子》:“不自見,故明;不自是,故彰。”《論衡·書解》:“德彌彰者人彌明。” 又“宣揚、表露”義,《洪武正韻》:“彰,著明之也。”《書·畢命》:“彰善癉惡,樹之風聲。”蔡沈注:“顯其為善者。”《論衡·自紀》:“好自周,不肯自彰。”故“章别也”,或改作“彰別也”,或釋作區分男女之別。癉dàn,憎恨。
戾太子,漢武帝嫡長子劉據,生於公元前128年,母衛皇后。於前91年巫蠱之禍自盡。其孫漢宣帝劉詢即位後,追謚“戾”以表其冤屈。墓在今河南靈寶縣。
措,舉措,運用。《廣韻》:“舉也。”嚴復:“措之於事,又不然也。”
○取婦之家,三日不舉樂,思嗣親也。
取,音娶。
○取妻以代父母,有可感傷者,故不舉樂。○見《曾子·問篇》*。
*《日講禮記解義》:“孔子言:昏禮者,女之終,婦之始也。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,當其嫁女,則其家三夜不息燭者,以思相離,不能寢寐故也。男子生而願為之有室,當其取婦,則其家三日不舉樂者,以思嗣親,不無感傷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