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步校書郎】《小學集註·内篇》稽古第四·明倫4

○淮南子曰:周公之事文王也,行無専制,事無由己,身若不勝衣,言若不出口,有奉持於文王,洞洞屬屬,如将不勝,如恐失之*,可謂能子矣。

行,去聲。勝,音升,下同。奉,音捧。屬,音竹。

○淮南子,漢淮南王劉安也。

奉持,執物以進也。能子,能盡子道也。餘見明倫。○見《汎論》篇*。

*劉安,漢淮南王,武帝朝以謀反事敗自盡,事跡詳《漢書》本傳。漢武除淮南國改九江郡,約在今安徽北部淮南市。劉安曾“招致賓客方術之人數千”著書,題名《鴻烈》,又名《淮南子》,四庫全書存高誘註《淮南鴻烈解》。

《汎論》,《淮南鴻烈解》篇名。

洞洞屬屬,如將不能,如恐失之。《淮南》無下“如”字,高誘注:“洞洞屬屬,婉順貌。如將不能勝之,恐失之,愼之至也。”

○孟子曰:曾子養曾晳,必有酒肉,将徹,必請所與。問有餘,必曰有。曾晳死,曾元養曾子,必有酒肉,将徹不請所與,問有餘,曰亡矣。将以復進也。此所謂養口體者也,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。

養,去聲,下同。徹,直列切,下同。亡,音無。復,扶又切。

○朱子曰:曾晳名點,曾子父也。曾元,曾子子也。曾子養其父,每食必有酒肉,食畢将徹去,必請於父曰:此餘者與誰。或父問,此物尚有餘否,必曰有,恐親意更欲與人也。曾元不請所與,雖有言無,其意将以復進於親,不欲其與人也。此但能養父母之口體而已,曾子則能承順父母之志而不忍傷之也。

*徹chè,撤出、撤銷。《左傳》:“諸侯相見,軍衛不徹,警也。”杜預:“徹,去也。”按《集韻》:“撤,通作徹。”《古今韻惠舉要》:“撤,去也。《廣韻》發撤也。又除去也。經典通作徹。《禮記》‘客徹重席’、《論語》‘以雍徹’。”

事親若曾子者,可也。

朱子曰:言當如曾子之養志,不可如曾元但養口體。○見《離婁》篇*。

○孔子曰:孝哉閔子騫,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。

間,去聲。

○閔子騫,孔子弟子,名損。

胡氏曰:父母兄弟稱其孝,友人皆信之,無異辭者。葢其孝友之實有以積於中,而著於外,故夫子嘆而美之。

*“二十四孝”有故事、詩、贊、圖等,自元以降廣為流傳,清宫夢仁所謂“古今言孝者,有此二十四人”,其中“單衣順母”或“蘆衣順母”事,即閔子騫事,亦即今北京琴書、西河大鼓等曲種並豫劇、晉劇等地方戲之傳統曲目《鞭打蘆花》。

类似文章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